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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給付資訊

 

 

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所稱父母、子女、係指生身父母、養父母、婚生子女(包括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或已依法收養之養子女而言。

本人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給與喪葬津貼5個月。

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三)早產的定義:所謂【早產】係妊娠大於20週,小於37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少於2500公克者------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1220日第079號函釋規定。

老年給付

981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12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1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上述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老年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1)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2)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老年一次金給付: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被保險人於981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 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失能給付

1. 失能年金: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2.
失能一次金:
    (1)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且失能程度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1次請領失能給付。
    (2)
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且於981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亦得選擇1次請領失能給付。

傷病給付

傷病給付係被保險人因傷病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限「住院診療」期間,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住院或門診治療期間),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收入;或僅取得部分薪資或收入者始得請領。本保險給付屬於薪資補助(補償)的性質,並非醫療費用的補助,故被保險人在傷病期間雖有治療但仍能繼續工作者,或已取得原有薪資者(投保單位證明請特休假者除外),均不得請領。如被保險人傷病痊癒或傷勢轉輕已能恢復工作,及已終止治療者,僅能申請至傷病痊癒恢復工作之前1日止。

 

 

 

辦理各項業務須備文件

 

辦理事項

須備文件

            

勞保傷病給付申請表

1.診斷書正本二份
2.
私章
3.
存摺封面影本二份

住院第4天開始申請

生育給付申請表

1.出生證明正本一份
2.
私章
3.
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新生兒欲加入健保須備已申報戶口之戶籍騰本

勞保老年退休給付申請表

1.會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
私章
3.
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辦理退休當天同時辦理退保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表

1.醫生殘廢診斷書正本一份
2.
私章
3.
會員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殘廢診斷書可向工會索取

會員本人死亡給付申請表

遺屬津貼30個月

1.會員死亡證明書正本二份
2.
被保險人(除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二份(往生者)
3.
受益人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

4.
法定全部受益人印章及存摺影本

    喪葬津貼5個月

5.殯葬費用支出收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謄本須有死亡者和受益者的關係記事。

會員家屬死亡給付申請表

1.死亡證明書正本一份
2.
除戶謄本正本一份
3.
會員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
4.
會員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只可一人申請給付。謄本須有死
亡者和受益者的關係記載。

健保眷屬轉入

1.「健保轉出單」或健保局開立「全民健保投保證明」。
2.
戶口名簿.

 可加保父母、子女、配偶

(加子女者,子女滿20須備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新生兒要申請健保IC卡者,請事先告知本會

健保眷屬轉出

請直接來電告知要轉出眷屬姓名及轉出日

 

會員本人勞健保轉出

1.      會員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2.      會員本人印章

3.      退保証明書給本會.

每月十五日及月底為退保日

可傳真辦理,回傳後請來電確認